根据《宁波市关于推行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》要求和部署,余姚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(站)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已启动。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积极配合,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、成立登记等工作。
本次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(站)共24家。根据浙江省民政厅规定,社会组织预登记需在核准通知书上的时间起,六个月之内办理。在正式登记前,不得以预登记名称的名义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。民政局窗口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有关事项备案,确保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进行。(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)